发布时间:2021-07-25 15:47:22浏览次数:1171
一、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片面维护自身利益,对劳动者缺乏应有的信任,采取各种手段收取劳动者的财物,或者扣押身份证件。很多劳动者往往出于生计的考虑或工作难求,而委曲求全被迫接受单位的非法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用人单位如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法条依据: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劳动者财物、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第20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是有时效限制的。具体时效期限为2年:“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计算”。
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吗?
贵州律师事务所分享到《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对此,劳动行政部门除了责令该用人单位将收取的担保费退还给你之外,还要按照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标准,对该用人单位进行罚款。
三、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代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双方对用人单位、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离职员工被招回,能否二次约定试用期?
有企业询问,如果离职员工重新入职,可否重新设定试用期呢?该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有必要统筹考虑以作出正确决策。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同一合同的,或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实质变化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贵州律师事务所谈及试用期不仅仅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时间,还涉及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条件不那么严苛)以及因此带来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因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一定的弱势地位,若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就试用期次数进行意思自治,劳动者极可能沦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尴尬地位。用人单位可以利用该漏洞,缩短劳动合同期限,多次签订劳动合同,多次约定试用期。
甚至,在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内,以调整工作岗位的方式二次约定试用期,再以试用期不合格实现变相解除的目的。故,一次试用期的规定是符合立法者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目的的。